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应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是多少,通常看收据,有收据就赔偿,没有收据就不赔偿,合理赔偿一部分。同时,如果有后续治疗费,嫌疑犯也需要赔偿。
2、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劳动费用由受害者的错误时间和受害者情况决定。错误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发行的证明书确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固定收入需要合法证明。例如工作单位的证明书、工资等。
(2)这个固定收件人必须由受害者实际减少。受害者受到损害后,其工作单位没有扣除,或者没有全部扣除,其错误的劳动费必须赔偿或者少赔偿。
3、护理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决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件人,请参照错误劳动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请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实际生和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是根据受害者的障碍状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决定的。
7、如果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嫌疑犯必须赔偿增加生活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第一次见面时,律师要通知你的家人关于自首、立功、坦白、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积极撤销赃物、赔偿、刑事和解等法律规定的轻微程度、减轻处罚的有利情节。
8、如果受害者死亡,嫌疑人除了应根据急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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