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根据市人事局六人福〔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现有遗属17人,调整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3015元,调整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3440元,月增425元。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XX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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