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河北经贸大学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要求,部门借款和教职工借款应在年终决算前还清,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清理部门借款,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逾期不还的,学校将按“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办理,并在规定的还款期满后由其部门经费或绩效工资中扣还。
温馨提示:
一、每位老师均可从财务处工资查询系统里查询具体借款情况;
二、部门和老师借款归还途径为及时报账或归还现金;
三、从财务处预借税票及往来票的老师,应督促付款方在x年12月31日前付款;
四、部门或老师借款长期挂账不能归还的请于x年12月20日前写出书面说明交财务处,说明不能归还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
财务处负责借款催收老师的联系电话:
请老师们给予配合,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一贯支持!
财务处
x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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