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昆明市20__ 年度森林防火期:20__ 年12 月1 日至20__年5 月31 日,20__ 年2 月1 日至4 月30 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当前,全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每位家长、学生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是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教育子女,使其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2.在森林防火期内,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不在森林防火区烧纸、烧香、烧蜂、烤火、野炊、不使用火把照明;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不烧山狩猎、不焚烧垃圾;未经批准不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杆,烧荒煤炭等野外农事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野外用火;禁止擅自进入封山范围。
3.学生、家长要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家人和邻居,不能野外用火。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的承担:孩子失火,家长负责;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失火,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家乡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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