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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离职补偿协议

2020-09-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公司信誉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扩展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提成比例、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运作模式、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重庆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重庆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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