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在自治区医保局的悉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紧密围绕南宁市发展改革大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效能,为推动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近年来,随着全市的医保参保人数大幅增长,医保工作任务迅猛增长,市医保局做为新成立的部门,职能多,改革任务重,保障和监管压力大,为适当缓解机关工作压力,根据《关于同意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批复》(南人社复〔20xx〕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规〔20xx〕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7号)等相关文件,我局申请1.66万元用于缴纳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支付部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稳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思想,激励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我局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进行缴存。
(二)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实行百分制考评。评价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2.组织实施
由牵头科室严格对照绩效考评指标,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评价工作小组对自查报告进一步审核分析、采取抽查核实、查阅资料、电话咨询等方式,结合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整理、分析。
3.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小组在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目标明确、细化、量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我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进行内部绩效考核,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价结论。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自评得分95.1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20xx年度,南宁市安排预算资金1.66万元,用于缴纳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严格执行项目申请、审核、评估、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化。
2.严格进行内部绩效考核。我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人社局核定数和实际工作要求100%完成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指标,并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确保全体公益性岗位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四)项目效果情况。通过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稳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思想,激励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1.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落实责任分工。
2.各科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高效完成绩效目标。
3.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做到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方法、操作规程认识不够深入,部分评价指标设置和证据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有关建议
今后,在总结项目支出评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和细化指标内容,力求更加科学合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收集,完善佐证材料。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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