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协议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权乙方(简称代理人)在 的独家代理权,以自本协议签字日起3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 的任何命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元,按 %收取佣金。
订单额超过 元,按 %收取佣金。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条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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