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单方面下调职工业务提成比例属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务提成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并说明提成标准参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因此业务提成部分属于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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