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经过查证,确认遗失的,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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