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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能否入职其他企业

2020-06-0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另一个公司上班。但是上班的另一个公司不能与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业务相冲突,而且要获得股东会的许可。如果任职的另一个公司与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业务冲突的,或者为获得股东会许可的,则不可以在其他公司上班。

一、如何选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来担任。

如何选举,也是要看公司的类型啦。如果是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那么一人有限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所有就由股东来选举决定谁来当法定代表人,一般来说,一人有限公司选择公司执行董事或是经理担任最为合适。如果是有限公司没有成立董事会的,那么就是由公司股东来选举决定,一般会选举公司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来担任。而如有是有限公司有成立董事会的,那么当然就由公司董事会来选举决定,一般会选择公司董事长或是总经理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非只有董事长才能担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也能选举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的总经理并非公司的股东,而是社会上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那么此时一般都不宜选择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一个人可以当几个企业的法人

一个人可以担任两个或者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要该自然人符合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即可,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独资企业有限制,即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这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最大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那些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或依法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三、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样的,公司法人就是指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此处变更的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一、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2、会议通过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3、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

4、修改章程,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人的设立条件有:

1、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依法设立登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变更登记申请书、代理人的证明、代表人登记表、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许可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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