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骤:
1.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进行分立。
2.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审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3.公司股东会根据审计报告,确定分立方案。分立方案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名称、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等。
4.股东会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的情况,并于决议作出后3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分立公告,公告日期不得少于45日。分立公告应包含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债务的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
5.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在分立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6.公告四十五日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登记或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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