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全日制小时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的问题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根据文章,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全日制小时工,因为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同时,文章还介绍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规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全日制小时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的问题
虽然全日制小时工被辞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随时可以终止用工关系,而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此外,非全日制用人单位可以口头协议。
对于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他们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订立新合同后,原有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且新合同不能影响先前的劳动合同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倒闭,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倒闭(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小时工没有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员工的月工资来计算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结语
全日制小时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的问题,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随时可以终止用工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非全日制用人单位可以口头协议。对于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他们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订立新合同后,原有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且新合同不能影响先前的劳动合同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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