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这里的“另有规定”目前硕果仅存的就是(财税【2009】59号)规定了。因此,强调了(财税【2009】59号)企业债务重组的规定。
债务重组所得到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关于你提出的债务重组所得到的收益需要交所得税吗的问题是这样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以不同形式取得财产转让等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所得到的收益必须要交所得税吗
的问题是这样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以不同形式取得财产转让等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怎么做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3、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个人借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个人借款利息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利息,股利,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特许权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个人借款利息应当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稿酬所得税率为20%。
债务重组是哪些,在债务重组研究上意义是哪些?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研究中看出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目标。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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