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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