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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行拆违建应该怎么面对

2023-05-1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违建遇到强拆可以先运用法律维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注意:
1.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建往往是心理战,当你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建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建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收集有关证据,及时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权。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可以采用正当防卫的形式自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任何人员不可以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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