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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处理员工工伤?

2021-02-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申报参保和缴纳保险费,参保职工的事故上报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用报销和待遇支付等。同时,相关资料需要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

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账,予以登记。

3、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公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因战、因公负伤残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5、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门诊报销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诊断证明、住院出院明细记录以及医疗药费单据等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待遇,履行审批手续。住院报销凭结算单实行网上结算。

6、凭费用审核表、申领资格认定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7、所有资料备份,存入业务档案备查。

结语

经过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保险费,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经办机构备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登记台账。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鉴定委员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审核待遇,网上结算。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备份资料存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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