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涉外派遣劳务公司资质所需要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一、外企劳务派遣滥用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漏洞。《劳动合同法》虽然对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义务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进行了基本的划分,但是对于派遣劳动者职务侵权时的雇主责任认定仍是空白。在引发劳资纠纷问题时,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互相推诿,双方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皮球踢来踢去,最后的结果很可能便是无疾而终或者以派遣员工的失败结束。
2、劳务派遣员工被排斥在工会之外,维权艰难。在现实中,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情况依旧比较艰难。用人单位的职工由于都被派遣出去,很是分散,而他们所处的环境又不尽相同,因此很少会有组建工会的情况,并且即使组建了工会,其工作也难以开展。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工会情况也与国内公司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外资企业与我们的文化差异与工会理念不同,其看待工会的角度也不尽相同,工会的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3、跨国劳务监察机制不到位。跨国劳务监察机制是影响劳工劳动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关键性因素。目前,跨国公司所进行的劳务监察往往还是采取私人利益性的监察为主,私人利益性的监察组织很容易与被检察公司相互勾结,监察无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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