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被男方胁迫结婚,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无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和义务。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或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女方被男方胁迫结婚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如果婚姻被撤销,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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