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已取消,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方面。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罪名针对公共安全的侵害。
法律分析
一、投毒罪罪名已经取消,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其处罚如下:
1、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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