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2-02-2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公务活动和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要件是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指首要分子;主观要件是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