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没有购房合同。拆迁房是被拆迁对象,在政府征收协商补偿时,选择安置补偿方式的补偿。拆迁房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取得,不是通过购买取得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购房合同。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一、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出卖人是否有售房资格,是否是有权处分人;
2、确认该交易房屋的位置、使用年限、面积、质量等信息;
3、合同内容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有: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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