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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2023-11-2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5、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一、医疗保险套现5000元以后会不会有风险

医保卡套现5000元以上判刑。《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医保卡套现”、医保药店刷“非药”、冒领养老金等涉嫌社保欺诈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人工流产可以报医保吗

人工流产不可以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支付,具体如下:

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人流是利用人工或药物方法终止妊娠,不属于医保的报销范围,所以不能用医保报销的。

三、医保飞行检查是什么意思?

医保飞行检查制度是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针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药招标采购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医(药)师、参保人员等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该项制度具有下列特点:一是合法性、职权性,通常由上级医保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规程(试行)》授权,主动实施而无需被监督检查单位申请启动的行政行为;二是直接性,由医保行政部门直接面对人、物、行为、场所等开展的现场检查;三是突击性,飞行检查通常是秘密开展,即医保行政部门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对象;四是强制性,当被检查对象伪造、变造、转移、隐匿、涂改和销毁财务账目、记账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入库记录时,医保行政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当被检查对象不配合、拒绝、阻挠医保行政部门开展检查时,医保行政部门可强制检查,被检查对象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是客观性,医保行政部门可邀请卫生健康、公安、药监部门联合飞检,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第三方参加检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六是侵益性,飞行检查会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不利后果,即为被检查对象设定接受现场检查、保管资料、接受询问等义务,限制一定时期场所、人员、资料等相对权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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