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一、立案以后下一步怎么处理
立案以后的处理如下:
1、依照法律对刑事被告人进行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现行的基本方法;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4、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一、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二、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诉状,去当地法院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自己该得的款项。
综上所述,立案后下个程序应该是侦查。一般在刑事案件中会经历五个阶段,分别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立案一般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判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法决定是否要作为刑事案件。
二、立案后多久抓人
一般刑事立案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即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个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是由相应的执法机构安排。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三、报警一般几分钟到警
警方决定立案前,已经开始调查,否则无法作出刑事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这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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