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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立案

2022-11-0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开庭中间有着许多环节,开庭时间与这些环节息息相关:第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本阶段公安机关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经申请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本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同时,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在确认案件证据充分可以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三、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左右开庭。

一、贩毒被抓的处理流程

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案件审查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法院判决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二、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案件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只要符合以下规定内容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以下有分为几个情况:

1、刑事拘留阶段

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十四天;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为三十七天。此时,因犯罪尚在初查阶段,侦查办案机关在刑事拘留阶段将搜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证据,以便确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需要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则可以取保候审。因此,刑事拘留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的第一有利时间。

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四类案件可能判处10年以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最长七个月期限。

3、逮捕

逮捕即意味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而且“逮捕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因此,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加大。

但不排除办案机关“匆忙”逮捕情形,逮捕后因相关证据的收集,办案机关反而认为可以取保候审,此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抓住有利机会争取取保候审。

4、逮捕后

逮捕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1个月半)。

由于经过侦查,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基本固定,原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是有可能有这个条件。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又一有利时间。

5、逮捕后案件起诉到法院的审判阶段(普通程序1个月时间,至迟1个月半时间;“四类”案件经省高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即2个月半时间)由于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法院为防止开庭审判时刑事被告人传唤不到庭,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难度更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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