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股东的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的哪些权利

2021-09-2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公司股东享主要有以下权利:

1、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行使;

3、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公司名义可以回购股权吗?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二、公司内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账册。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要求公司分红,提起盈余分配之诉。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三、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