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的时间期限有: 1、如果是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认证时间期限为360天。 2、如果是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发票认证时间期限为18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增值税发票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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