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个好
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哪种选择更合适自身企业发展。
相同点:
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不同点:
(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企业名称不同。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者有什么区别
1、分公司是和总公司相对应的,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子公司则是和母公司相对应的,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
2、按照《公司法》的定义: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它的公司名称一般都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再加上某某分公司的字样。实际上它就是总公司在某个区域的延伸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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