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复印的,前提是原件要有当地民政部门的盖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第四项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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