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超过法定红线的利息是可以不用归还的,但本金和24%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必须归还的。现实生活中,高利贷一旦逾期,往往会伴随着暴力催收的手段。暴力催收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坚决抵制。
一、被高利贷恐吓如何报警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依照法律规定,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但是,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却对债务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
即使公安机关无法马上对这些人进行制裁或者处罚,但报警备案也是有帮助的,至少可以让放高利贷的人不敢轻易采取非法手段。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36%,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根据约定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超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36%计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高利贷怎么判断
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主要表现在:(一)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二)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三)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三、高利贷犯了什么罪
高利贷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涉及到刑事犯罪。高利贷中,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如果高利贷涉及到诈骗行为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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