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单位,所以单位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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