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姓名及身份信息
由于民间借款多发生于熟人之间,因此出借人在借款时经常不注意借款人的名字,很多时候会出现小名、谐音甚至外号,但如果出现纠纷,需要诉讼解决问题时,法院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因此,出借人一定要注意仔细检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是否填写准确,另附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于纠纷时起诉。
2、写明借款目的
注明借款用途,第一,可以防止对方借钱做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借款人已婚的,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可以将夫或妻作为共同被告,当然,最好有夫妻共同签字。
3、交付方式
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也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避免借款人主张未实际收到钱款。如果是现金交付,债权人还需要证明钱款已经实际交付,证明上会存在一定困难。
4、数字填写
小写数字容易出现篡改情况,因此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法院一般会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确有证据证明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此外容易忽略的一点是,日期最好也用大写。
5、利息约定
法律规定,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不超过2%)的利息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
6、纸笔选择
由于科技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褪色笔,用褪色笔签订合同的诈骗案件也时有发生,所以,建议纸张和笔要选择能够持久存放的,如A4打印纸和油性签字笔,由出借方事先准备好纸和笔比较妥当。
一、借条可以由债权人来写吗
1、借条由债权人书写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不在于谁写借据,所以一般来说是有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在非自愿,被强迫、被欺诈等的情况下的签字可以认定无效。
2、借条只要满足下列条款就有效: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①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①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②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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