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暂予监外执行属于刑罚执行方式,期间在刑期内,无折抵情况。申请监外执行需满足条件,审查通过后可准予执行一年。执行期间刑期计入。执行结束后未满刑期,需收监。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因为暂予监外执行也属于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所以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
在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监外执行的时候,一般会先对监外执行适用条件作出审查,在符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准予监外执行。不过要注意的是,监外执行一般的时间为一年,并且原则上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流程
监外执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刑期未满之前,根据法院批准,暂时解除其监禁,让其在特定的监管下继续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类型、刑期、行为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多个方面的考量。具体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决定、执行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向相关法院提交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监外执行。一旦获得批准,申请人将按照特定的监管要求,在指定的场所接受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罪分子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同时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结语
监外执行不能折抵刑期。因为暂予监外执行也属于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所以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监外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刑期未满之前,暂时解除监禁,让其在特定监管下执行刑罚的方式。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申请,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一旦获准,申请人将按监管要求在指定场所接受监外执行。这一措施旨在促使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保障社会安全和秩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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