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并非强制要求,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选择去人社局备案。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但有助于社会保险和失业金等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劳动合同备案分为初次登记和变更登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核实并盖章确认。备案可以避免劳动合同纠纷,但并非必须。
法律分析
一、需要去人社局劳动合同备案吗?
可以去备案,但是不是必须备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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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备案的方式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强制要求在人社局备案,但如果双方对此有约定的,可以到人社局进行备案。我国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们众所周知的,但有一些更为谨慎的劳动者,为了避免日后因劳动合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此时可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人社局进行备案。
结语
劳动合同备案并非强制要求,但如果双方约定,可以到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的生效不受备案影响。若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一般需要先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等。备案方式包括初次登记备案和变更登记备案。劳动者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备案,以避免潜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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