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迁移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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