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迁户口孩子上户口,有两个步骤。具体如下:
1、非婚生育的子女,本人或者是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亲或者是随母亲落户自愿的国家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一起提供具有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与父亲亲子鉴定关系的证明书。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两张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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