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是指将土地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权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解除抵押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土地抵押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法律分析
土地抵押登记的方法是什么?申请人(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土地权属证明;
2. 土地使用权证;
3. 抵押合同;
4. 抵押物权属证明;
5. 抵押权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人出具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
3。解除抵押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附地上物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
7。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是提交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其他土地权利证(原件);
3。解除抵押合同证明或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原件);
2;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一百八十二条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应当同时抵押。抵押人未按照前款规定将该财产共同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共同抵押。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教育设施,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公益为目的的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性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其他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是全民所有的,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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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土地抵押登记的方法是什么?申请人(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权属证明;2.土地使用权证;3.抵押合同;4.抵押物权属证明;5.抵押权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人出具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解除抵押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附地上物品复印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法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7.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是提交有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其他土地权利证(原件);3.解除抵押合同证明或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原件);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抵押登记应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权证等。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教育设施、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公益为目的的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性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等均不得作为抵押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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