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可在中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谓外国人,是指依照《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人员和无国籍人员。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属于中国公民,适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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