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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买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0-03-2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冷静期内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一)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一方买的房子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买房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签订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是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能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取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实能够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能够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其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离婚后我给继子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说明了是赠与个人的,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双方的,不管房产上写了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复婚前,个人已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则为婚前财产,如果复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则就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国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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