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不会承担事故全责。没有交强险不影响定责任,只影响后期赔偿款,只能自己按责任承担。交通强制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关系,和理赔有关系,没有交通强制险个人需要承担保险应该赔偿的部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5、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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