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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如何避免处罚?

2022-09-2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刑事拘留是一种紧急情况下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不会判决刑罚,但一般情况下判决较轻,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6个月。拘留的条件包括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并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如正在实施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等。

法律分析

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交钱应该是被取保候审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结语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取保候审是其中一种方式,但并不意味着案件完结或免于刑罚。具体判决结果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才能确定。根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看,一般来说,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罪行较轻,判决也相对较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能中断。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并且存在紧急情形。具体紧急情形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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