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的情形包括: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或与规模不成比例、挥霍集资款、逃匿携带集资款、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销毁账目、假破产或倒闭、拒不交代资金去向。
法律分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拓展延伸
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成立的判断方法有哪些?
在判断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是否成立时,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进行评估。首先,要考虑被告人是否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引诱他人投资。其次,需要分析被告人是否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投资款项,并将其占为己有。此外,要评估被告人是否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例如伪造文件、虚构交易等。还应考虑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和主观恶意。最后,要综合考虑案件中的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被告人的行为动机和结果,综合判断非法占有目是否成立。这些方法将有助于法庭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确保正义得以实现。
结语
根据上述情形,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包括集资款不归还、挥霍集资款、携带逃匿、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销毁账目等行为。在判断非法占有目是否成立时,需要考虑欺骗手段、非法获取款项、明显违法行为、故意和主观恶意等因素,并综合考虑证据、法律规定、行为动机和结果。这些评估方法有助于确保法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裁决,以维护正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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