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供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为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直系亲属救济费根据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发放,单独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为当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
法律分析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拓展延伸
公务员丧葬费和补助制度的执行细则及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务员丧葬费和补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务员及其家属在不幸去世时的合理权益而设立的。具体执行细则如下:首先,对于公务员的丧葬费用,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会有相应的标准和额度,包括丧葬仪式费用、殡葬费用等。其次,针对公务员家属的补助制度,包括丧假期间的工资补贴、丧葬期间的生活补助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助,如公务员因公殉职的家属可享受特殊抚恤和优待。对于具体细则的解读和执行,需要参考各级人事部门的规定和指导意见。综上所述,公务员丧葬费和补助制度的执行细则及相关政策旨在为公务员及其家属提供合理的丧葬费用和补助,确保其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结语
公务员丧葬费和补助制度的执行细则及相关政策,旨在为公务员及其家属提供合理的丧葬费用和补助,确保其权益得到妥善保障。根据规定,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将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将根据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发放。对于孤身一人的直系亲属,其生活救济费将按照标准的200%发放。这些制度和政策的具体细则需要参考各级人事部门的规定和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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