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缝几针无关,判定的依据是长度。人头部伤害,不能按照缝针认定轻伤。一般来说,如果头部只有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才能判定为轻伤。按照相关规定,致人头部创口长度超过八厘米构成轻伤二级或者致人头部颅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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