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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被撕了怎样办离婚?

2022-06-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先补办结婚证,或者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也可以起诉离婚,在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由法院判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经过离婚冷静期,发给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领取结婚证需携带的资料包括:

1、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双方需提交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双方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指的是婚姻关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其中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结婚需要满足的最低年龄,即男生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没有限制。

结婚消极条件即禁止结婚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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