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债务人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需提供相关决定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提交多项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企业资格证明、职工情况、亏损说明、资产状况等。债权人申请破产需提供债权事实、性质、数额、担保证据和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证据。企业申请破产需注意纠正逃避债务观念、做好清算工作和职工安置预案,并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时,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提供开办人或股东会议决定破产的文件。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等。债权人申请破产需提交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等。企业申请破产需注意纠正逃避债务的观念,做好清算工作和职工安置预案,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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