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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优化办事效率

2021-08-0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和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答复和银行放款等步骤;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况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由受托银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已支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或住院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的部分)总额;

2、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或住院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需提供与购房人(或大病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薄)。

全额提取:

郑州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结语

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申请人需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操作,包括提出申请、审核、收到答复和银行放款。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都有相应的条件和时间要求。此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不同类型,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等。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要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进行合作,并遵守相关规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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