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者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因购房者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开发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房者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卖房者仍然可以买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贷款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卖房者允许,而不能认为买房者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二、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另《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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