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班制职工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轮班制在周六、周日也会上班,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调休转休的方法,确保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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