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可以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宗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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