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赔偿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司法解释,申请人需要确认违法行为存在、提出赔偿请求、申请复议和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有责任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书或口头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分析
申请司法赔偿的步骤有哪些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司法赔偿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确认违法行为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是司法赔偿的前提条件。而这一条件的确认则可以由侵权机关主动或依照申请作出,也可以由其他有权机关作出。
2、提出赔偿请求。作出违法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结语
申请司法赔偿的步骤包括:1、确认违法行为存在;2、提出赔偿请求;3、申请复议;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有赔偿责任,赔偿请求人应向其提出请求,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受害人信息、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并在当面递交时由赔偿义务机关出具书面凭证。如申请材料不齐全,赔偿请求人需及时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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